爲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熱情,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等8個單位聯合發文,印發了《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省科學院大慶分院獲批成爲全省11家第一批試點單位之一,試點時間爲3年。
下一步,省科學院大慶分院將在單位與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成爲共同所有權人、通過轉化前約定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比例等方面開展探索嘗試。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爲導向的分配政策,加大對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和創新團隊的獎勵力度,確保科研人員收入與實際貢獻相匹配。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參加職稱評審、崗位聘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完善科研人才評聘體系,加大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評價指標權重,不再簡單以專利申請量、授權量、論文數量爲考核內容,將通過賦權形式轉化職務成果情況作爲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人才評價、績效考核和科研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省科學院大慶分院將充分利用試點單位這一難得的機遇,探索出適用于公益一類科研事業單位的成果轉化新模式新路徑,構建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出台實施細則,完善考核評價等配套政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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